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时间:2024-07-07 18:47:27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欢迎大家分享。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开委办发[20xx]2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县编办核定:交通运输局机17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3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10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6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人,科级以下24人。

2。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6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县交运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县稽征所办公楼,位于开江县城普大道老年公寓旁,建筑面积74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4。95平方米,公共服务用房443。05平方米(含会议室121。28平方米,档案室42。14平方米,驾驶员休息室10。31平方米,()走廊、楼梯、阳台、卫生间等269。32平方米)。由于资产(该资产权属达州市交通运输局)系借用,所以我局并无产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雪云任副组长,办公室雷挺、胡永红、徐丽、黄子均为成员的交运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开江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开江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2

自1988年以来,我国首个楼堂馆所“限建令”(《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实施,然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却走上了歧路。今年,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中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四个月内三次提到“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并且表示在本届政府内,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

如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国家计委在1999年发布的办公用房标准。《通知》表示,在今年9月30日之前,各地区须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上报办公用房腾退清理情况。

而作为XX省XX市的XX(职位),本人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与《通知》的精神,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对自己的办公用房面积和装修程度等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在办公用房面积上:

作为XX,按照《通知》的规定,本人的办公用房面积应为XX㎡。在本单位进行办公用房腾退清理的过程中,我也对自己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现今本人的办公用房面积为XX㎡,没有超过《通知》的数据。

第二,在办公室数量上:

我在担任XX一职的同时,也担任XX、XX部门的职位。为了节省国家资源,为更多的办公人员腾出办公地方,同时也为了让自己更专心地工作,让其他同事不致于东奔西跑,本人如今的办公地点只在XX部门XX楼XX层。

第三,在办公室装修上:

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人民的公仆,我的职责更多地是为人民群众服务。因此,在办公室的装修上力求向朴素靠拢,坚决杜绝豪华办公室的出现,坚决不在党内刮奢靡主义、享受主义之风!

本人办公室在短短的两天内即装修完毕,使用的材料均是绿色无污染,且费用不超过XXX元。我不仅能够尽快投入到工作当中,而且办公室的新气息提高了我的工作效率,让我更好地处理工作,为民办实事!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3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的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强化落实

成立了城管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的自查。局办公室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核定的领导职数、职工编制数,认真开展自查,逐屋核实面积,建立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台账。

二、自查情况

(一)局机关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3名,一般人员3名,应核定办公用房18平方米+12平方米×3+9平方米×3=81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7=56平方米;设备用房(81平方米+56平方米)×9%=12.33平方米。合计149.33平方米。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3)+食堂(3.7平方米×7)=145.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78.911平方米;服务用房52.08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合计130.991平方米。

(二)执法大队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40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40=360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40=320平方米;设备用房(360平方米+320平方米)×9%=61.2平方米。合计741.2平方米。另附属用房:车库(40平方米×7)+食堂(3.7平方米×40)=428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102.**5平方米;服务用房63.382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合计166.327平方米。

(三)环卫所

1、按上级要求可使用的办公和附属用房:编制数57名,应核定办公用房9平方米×57=513平方米;服务用房8平方米×57=456平方米;设备用房(513平方米+456平方米)×9%=87.21平方米。合计1056.21平方米。另附属用房:食堂(3.7平方米×57)=210.9平方米。

2、实有办公用房:80.357平方米;服务用房79.104平方米;无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合计159.461平方米。

(四)市场开 ……此处隐藏8371个字……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四大家”机关大院土地、房屋和园林绿化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通知》(荆办明电1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规定的通知》(荆政发33号)、《荆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荆财行资规2号)、《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普查工作的通知》(荆财行资发146号)、《荆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处置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荆财行资发147号)、《荆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荆发4号)、《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荆门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28号)等文件,对办公用房的处置、办公用房资源调剂、租用办公用房审批和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等工作进行了具体规范。

此外,20xx年我局还起草了《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房屋土地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等关于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方案,待省相关制度下发后,我们也将进一步完善上述制度和方案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下发。

二、主要做法

我市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清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万勇、市长肖菊华等领导先后做出重要批示。万书记要求:“确保落实中央规定不打折扣,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不走过场,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不留死角,坚决按零差错标准,零容忍措施贯彻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要求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上级政策,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此外,我市还成立了办公用房清理领导小组和专班,具体组织全市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并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20xx年7月底,在收到省下发的通知后,我市立即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市委办、市政府办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严令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要求的通知》(荆办发电54号)和《关于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对清理整顿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并明确了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职责。我局制定了《荆门市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下发了清理工作通知,对清理对象、范围、内容及工作时限等作了具体安排,并组织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认真实施。

三是认真调查摸底。按照清理工作部署,我们首先对全市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调查摸底。在单位自查阶段,主要从各单位总人数、县处级领导人数、现有办公用房面积等方面进行了清理。重点对市“四大家”领导和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进行清理登记。重点查找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超面积或多处配置办公用房的情况,领导干部退休后是否仍占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是否存在对外出租、出借等情况。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撰写了自查报告。通过清查,摸清了各地各单位办公用房的基本情况。

四是重点督办整改。针对清查出的问题,我们多次对各地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了上门督办整改。20xx年9月,我局与市纪委联合开展了办公用房清理督查活动;20xx年12月底至20xx年初,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组成了督查专班,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和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参照省督查组做法,重点抽查了各县市区“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和整改情况。共实地上门督查了全市8个县市区和市直35家单位、144名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20xx年3月,结合在全市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市将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纳入了专项清理。清理工作中,我局专班成员又多次上门指导督办各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20xx年12月至今,我局又联合市发改委对全市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和停止新建楼堂管所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范围从以往的各县市区“四大家”、法检两院和市直各单位拓展到了各县市区直属单位及市直各单位的下属单位。并重点对前次检查中发现超标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复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各单位清理整改总体情况很好。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以来,我们还努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不断探索建立办公用房的长效管理机制。20xx年1月26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出台了《荆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荆发4号),明确规定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主要实行“六个统一”,具体内容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管理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大中型维修改造工程由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核报批并统一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土地所有权证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办理权属登记;党政机关所属的土地、房屋资产的处置,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配使用等。3月31日,市政府出台了《荆门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荆门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规定市政府其他行政管理类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编制。

此外,20xx年市政府还对《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市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规定的通知》(荆政发33号)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市直党政机关的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处置由我局负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我市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下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清理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继续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对新标准宣传力度。国家发改委、国家住建部20xx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刚出台不久,我们将加大对新标准的宣传力度,做好20xx年标准的衔接工作,确保清理整改工作按标准执行。

二是加大对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力度。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前不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办发6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鄂办文61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力度,确保按标准、及时无死角的完成事业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三是推进办公用房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在前阶段建立的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目前,我局已起草了《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和《荆门市市直党政机关房屋土地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下一步,待省出台相关制度后,我们将尽快出台这些制度,并着手开展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转移登记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下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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